據國家公務員局數據,截至2012年底,我國共有公務員708.9萬人。很多人拿發達國家公務員與人口總數之比來說事,說我國官民比不高,如我國官民比是1:200上下,而美國是1:12.7,加拿大是1:9.8,德國是1:12.7,日本是1:28.5,韓國是1:50.1,俄羅斯是1:84.7,印度是1:109.5……看我們的官民比,幾乎是全世界最低呀!
但奇怪,這與我們任何置身其中的人的實際體驗相距甚遠?因為在那些發達國家,老百姓幾乎感覺不到“官”的存在;而我們,卻無時無地不深切地感覺到“官”的存在。
原因或許有兩個:其一是統計口徑差異,國外數據是“財政資金供養人員”其實更多的是政府雇用的服務人員,不是我們所謂的“官”,而我們卻連“官”都沒有完全包括,比如紅會那樣的、科協那樣的、中科院社科院那樣的、北大清華那樣的、甚至村支部村委會那樣的……在在不都是官麽,卻沒算到“公務員隊伍”裏;其二是國外的“官”在財政資金供養人員中所占比例很低,而且這些官多半沒有什麽審批權之類,與百姓日常生活基本無涉,而我們的“官”卻占財政供養人員的很大比例,又掌握著管人、管錢、管地、管物、管事等大大小小的各種權力,時時處處在百姓眼前晃,想讓百姓感受不到也難!
具體數據不再去比了吧,因為權威人士又會說不權威。我想了個笨招,就是統計一下我們的各級權力機構,看看到底有多少“官”?並且隻算“主官”(類似於“政務官”,如一個市的市級官員、一個部的部級官員),不算“幕僚”(類似於“事務官”,如一個市的各個黨政機構官員、一個部的司局級以下官員)。
一個鄉/鎮:黨委、政府、人大等加起來大約有領導20名左右(以前有媒體披露一個鎮有50多名鎮領導,是為特例;一個鎮有二、三十名鎮領導很正常)。我國共有44821個鄉級機構,總計領導896420名左右。
一個縣/市:黨的官員12名左右(包括常委以上的)、政府官員11名左右(副縣/市長以上)、人大5名左右(副主任以上)、政協5名左右(副主席以上)、法院院長1名、檢察院院長1名,剔除交叉任職的,總計31名左右。全國共有2861個縣(市/區/旗),則縣級領導就有88691名。
一個地級市:黨的官員12名左右(包括常委以上的)、政府官員8名左右(包括副市長以上的)、人大官員5名左右(包括副主任以上的)、政協官員9名左右(包括副主席以上)、法院院長1名、檢察院檢察長1名,剔除交叉任職的,總計32名左右。全國總共有333個地級市(州/盟/地區/副省級城市),總計領導10656名左右。
一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黨的官員12名左右(常委以上)、政府官員13名左右(省級領導)、人大6名左右(副主任以上)、政協10名左右(副主席以上),高級法院院長1名、檢察院檢察長1名,剔除交叉任職的,總計41名左右。我國共有34個省市自治區和特別行政區,不算港澳台還有31個,總計省級領導1271名左右。
一個部/委:最多的17名(國家發改委),最少的也有9人。國務院組成機構25個、1個特設直屬機構(國資委。其中委領導12名、副部級監事會主席28名、113家央企副部級以上的54家共有副部級官員至少100名)、15個直屬機構、13個直屬事業單位(領導配置基本與部委一樣)、16個國家局(一般有1名副部級領導)以及20餘個議事協調機構(有的也有專職副部級以上領導),共約700名左右(不包括某些部委下屬副部級機構,如32所副部級大學就至少有副部級官員64個)。
國家級:黨的領導28名(政治局委員、書記處書記以上)、國家主席1名、國家副主席1名、國務院領導10名(國務委員以上)、全國人大14名(副主任以上)、全國政協24名(副主席以上)、最高法院長1名、最高檢檢察長1名,除去任職交叉因素,總計66名。
以上總計約997804名!也就是說,不算各級事務官,隻算各級主官,我國就有將近一百萬名。
以上都是財政供養的官。還有最小的官不是財政供養的,但官氣也不小,那就是村官。事實上,由於極為荒謬的農村土地集體所有,村官實際掌握了最重要的生產資料,控製了農民命脈,權力一點不小。近年來屢屢爆出村官攬財億萬、農村官民衝突,根源也在於此。據民政部數據,我國共有58.9萬個黨支部/村委會,每個黨支部+村委會起碼有5個官,全國就是294.5萬個。
我們當然還可以再延伸一下:一個鄉鎮、一個縣、一個市、一個省、一個部,還有多少組成部門,每個部門有多少人?那些事業單位、國有企業、民間組織如紅會協會商會學會等等等等還潛伏有多少如假包換的官員?現任官員這麽多,離任的還有多少—畢竟離任的也還要財政供養著,也還有相應待遇?如某個中央部門現任在職部級領導12位,但離任在世的卻有100多位;某個職位在任7人,離任在世的19位……我是不能再算下去了—我怕把自己嚇死!
不要再扯淡什麽官民比。古、今、中、外,此時、此地官員最多應是確鑿無疑的。
注:寫作此文,嚇到自己了。對於官員之多,以往有直觀感覺,卻沒有全麵、清晰認識;如此一清點,深感震驚!官員之多,既是問題之果,又是很多問題之因,官災已成國家公害、國民災難,必須正視、重視並加以解決。如此多的官員,若照官方口徑,“絕大多數是好的”,但有1%貪腐,就是一萬名主官,怎麽抓得過來?監督成本得有多高?從這個角度來說,全麵深化改革果然是刻不容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