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事就不說了,舉手之勞,能幫就幫了。就說這兩次比較大的事:
第一次在馬路上見到一個小孩在哭,旁邊一個老太太看著他,然後看我在看他們,老太太就說,不知道誰家的孩子,在這裏哭半天了。我就把孩子抱起來,跟老太聊了幾句,發現最好報警,一摸口袋,沒帶手機,這時周圍已經圍了很多人,我就問:誰有手機,借我一下,結果沒人回應,有幾個人還往後退了一下,我就抱著孩子到旁邊的小超市借電話報了警。上海的警察真讚,很快就到了。孩子交給他們,我就走了。
第二次,是在醫院,人山人海的,我拿了號在等,又是看到一個小孩,東走走、西走走,張嘴哭幾聲,我當時覺得這孩子是跟父母走散了,看著孩子往門外走去了,心想出去被人抱走就壞事了,趕緊告訴大廳的詢事處,詢事處派了一個導醫把孩子拉住了,在大廳站著等家長,然後過了二十多分鍾,看到一個男的連哭帶喊地從裏麵跑出來,一看到孩子就癱在地上了。很多人圍過去看,我就走了。
總的說來,感覺國內的人比較謹慎。我幫忙的時候也在想,如果是陷阱怎麽辦,但我還是幫了,因為丟孩子是大事。別的事可能就不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