俺一同學是和田漢人,九幾年的時候一次和田大亂,

他死裏逃生穿著帶血的衣服逃回家,家裏人開門時退都軟了。正好過了些天他到烏魯木齊開會,一路上被查,氣哼哼的到了烏魯木齊,結果會議旅店不讓住,因為他是和田的身分證,差點沒氣的背過氣去。那時隻有和田辦事處可以留他。俺們在烏的同學隻好給他賠罪。

二十多年了,這種事多了。

如果現在警察真能做到隻查維族不查漢族,那俺就會對那警察下跪了:俺們有救了!

在美國,如果已知罪犯是黑人,警察會查白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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