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第一輛車撿的老公淘汰下來的Camry, 隻開了一年多就在路上被一輛福特金牛給撞報廢了,發動機都撞爛了,可是人家的牛金真是皮糙肉厚隻癟了一點點車皮,開車的老太太一點兒事都沒有,我的脖子卻痛了兩個多星期,這次撞車事件對我刺激不小,修車還是修人?二選一的話我寧願選擇修車!於是第二輛車義無反慮的買了別克LaSabery, 那輛車在高速上的感覺真是比Camry好的不是一點兒半點兒,連俺特別迷信日車的老公都不得不承認這車開的舒服。再以後是我的第三輛車克萊斯勒的TC,第四輛的別克Enclave,這幾輛美國車都是在手上開到12至13萬英裏,除了換刹車換機油換電池換輪胎還換過電機皮帶、冷卻水缸、發電機、減震器、火花塞、還有一些小東西基本上都不是大毛病。現在是第五輛車Tahoe, 寬敞、安靜、平穩、動力隨叫隨到,最重要的是有安全感!
來美國20年了,認識的華人裏沒有一個開美國的八缸大車,在美國呆了這麽多年不整一輛真正的美國車開開實在太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