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天前約5:30pm,我在local兩lane主路上直行,靠curb,curb裏麵是plaza,有一托兒所,對麵方向一女的左轉要進入plaza的入口,就在入口處撞上我了,他的右輪撞上我的左輪。
我的車是13年9月買的MAZDA 3 新車,裏程馬上將近5萬邁。撞過之後,左輪壞了,方向盤也鬆了,不能開了,AAA拖回了家,通知自己保險,保險派appraiser estimate,今天保險total team的人來電話說說要total,修車估價$3000多,我的車他給估價$9000來塊錢,但是要減掉我兩次claim的錢,兩次都是停車場被人hit and run,我不在場的時候,所以找不到肇事者,自己保險第一次減了500 deductible,給$1000來塊的支票,第二次減$500 deductible之後給$1400的支票,所以減掉這兩次claim總額$3400來塊,還要再減從我家把車拖走的費用,最後減完說,total是$5400多,另外一個option是給$2900多,然後車我自己留著。這兩個都不理想。我說兩次停車場被hit and run都不是我at fault,現在卻要我承當損失。所以我想通過對方保險處理,報告雖然還沒有出來,但警察到場已說了對方的錯,對方保險也許會修也許會total,我不確定他會不會找我total,但我想total出價怎麽樣也該比$5400多吧?
請問我等對方保險處理是不是好點?謝謝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