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保險公司的說法:被撞的隻是想拿賠償,所以先告買方,再告賣方(這時仍然可以算owner);沒過戶就可能被告。

所有跟帖: 

你該換保險公司(agent)了 -老生長談- 給 老生長談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6/01/2018 postreply 21:13:53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