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月孩子的一個朋友在市中心的香格裏拉酒店開個生日聚會,到了酒店孩子的友人付了16刀的valet parking費就進去了,等聚會結束出來發現孩子友人的車被Break-in了,當即報保險公司並與酒店保安及前廳的一個經理交涉,而後者均以沒有聽到車輛報警等可以推脫的理由拒絕承擔責任及賠付補償,不知是怕擔責任還是欺負娃兒反正是找理由開脫,因為正值暑假孩子們轉天又去車廠出具車輛防盜係統證明,並在第二次交涉中要求出具酒店監控錄像,監控顯示當時車輛的停放未在正式的待客趴車專屬區域但仍屬酒店property之內,且break-in前後都可看到賊人作案過程及車輛報警閃爍的燈光,沒有錄到聲音那是監控係統的設置問題,即使如此酒店還是推諉含糊其辭不願主動承擔責任,堅持說並沒有聽到車輛報警的聲音且valet parking收據上有標示不負責車輛財產損失,而收取的16刀隻是服務費而已,孩子問我這事如何繼續,因為這種情況保險公司是按hit and run處理,被保險人隻需付200刀的Deductable了事,既然底線很明確我的意見還是認為有必要爭取一下,最低限度酒店有責任補償200刀的損失,通過交涉即可鍛煉孩子處理這類事件的能力且不管結果與否也是一種有益的人生經驗,當然也和孩子講了講說話和交涉的一些策略【胡蘿卜加大棒,雖然也沒什麽很大的棒子】,第三次交涉的結果也算比較滿意,酒店承諾補償200刀現金且免費本店住宿一天外加100刀的酒店消費代用券。
雖說事情就這麽過去了,其實店大欺客在哪裏都有,有時個人也沒有太多的精力為這些雞毛蒜皮的事情去耗,放開心態【阿Q】一下也未常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