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他在93號路上行駛了相當的距離,知道主道上的車有多快。然後下了主道要打U turn或跨過反向主道。不看看65限速的反向主道上有車無車嗎?就算完全沒有交通標誌,你就可以不顧一切開進去?嚴格講他是過失殺人,值得同情的是無辜的乘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