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完買車,該說賣車了。
上次說了,老車06年的Impala,26萬多公裏,雖然能開,但毛病巨多。就好比一個人,有外傷,又有慢性病,你再怎麽說能幹,人家也懷疑。我大概估算了一下,如果所有毛病都修好,過兩證,大概要2000+,費事不說,未必賣的出去。
剛開始的時候嫌賣車太麻煩,是打算報廢的,但一來出價太低,最多的給150;二來車還能開,實在不想就這麽進了junk yard。一個朋友建議,就在kijiji放個廣告,也許有人感興趣呢,實在沒人要再報廢不遲。
說幹就幹,第一次在kijiji放了廣告。拍了照片,詳細說明所有的問題,開價750,sold as is。正趕上最冷的那幾天,頭一兩天還有幾個人問,還都是收舊車的,再過幾天,基本就沒了。大概過了兩個星期,覺得戲不大,降價到500。也許是天暖了,也許是這個價格合適了,一下子天天都有人問。
最先來看車的是一個country的白人小兩口,開著一輛挺新的F-150。小夥一看就懂車,前後左右、裏外上下看個遍,給我指出一大堆毛病,最後說給300他馬上開走。看著年輕人咄咄逼人的樣子,我當時心裏就覺得好笑,您也太把我當大頭了。客客氣氣地說,出價有點低,要不然以後再說?
緊接著來的是一個東歐中年人,開著一輛同樣年份的impala,但看著更舊一點。他很快地看了看,並在local開了一小圈,回來就問最低多少錢。我誠懇地說,這已經很低了,您不覺得嗎?老哥聽完,掏出錢包,給了一張100的票子,成交!
手寫了一個簡單的合同,注明車型,車價等,約好過幾天我把車送過去(因為他沒有這輛車的保險)。隨後幾天,不斷有人要試車,有的人還很迫切,想想是不是500開低了
過了一周,按約定的時間交車,然後他開他的impala送我到和朋友約好的地點見麵。路上隨便聊了幾句,他說我的車保養得還不錯,並感謝我把所以的問題都告訴他。我問他是幹什麽工作的,他說做裝修,到處跑。然後讓我猜他現在這個車的公裏數,我想了想,同樣年份,也就30多萬吧,他調到裏程表讓我看,59萬多了。他笑著說,你的車還沒到我這車的一半呢。
故事講完,以後就該問問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