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了我16年之久的愛車要被一個陌生人永遠地開走了!
上周五在當地的kijiji,cragislist和autotrader掛了賣車的帖子,周末幾天有幾個不是買主的郵件和信息,看看都不是本地的聯係信息統統回絕,沒時間跟他們嘮嗑!
今天一大早接了問車谘詢電話,20分鍾後來看車,花了15分鍾給他介紹情況,帶著在小區開了一圈,問我底價,我說低於5000我還準備留著(asking 5800),結果是恨不能馬上給現金成交,我說要等下周二才能移交車輛,於是留下500的定金走人。
就這麽稀裏糊塗的把車賣了,一如16年前從淩誌滴樂買他時一樣!
這車我開了16年,是我來加拿大的第一輛車,也是開的最久的一輛車,他見證了一個純粹車盲到能對車進行簡單保養維護的菜鳥成長之路,回過頭來看這種可靠性高且易於維護的車越來越少了!
對我來說淩誌旗艦LS情結要暫告一段落,這無論是維修保養學習還是乘駕享受,但LS的情結不會終止!
前不久曾發過一個帖子,其實就是“為了忘卻的紀念”!吾愛吾車之我的老車
2002年大孩子周末在一個大學停車場練車,直至現在還是很喜歡這車沉穩收斂的外部造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