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撞,當然最後一輛是全責,我是第一輛,受損不大,車後凹進去一塊,當然隻是外表
看起來,不知有沒有內傷。先聯係自家保險公司,回複說如果claim 則需付$500
deductible,全部修好而且明年不會因此漲保費,讓我們先聯係對方保險。聯係肇事車
保險公司,居然說不cover我們的修車費,說這不是說誰的責任問題,而是policy不
cover。我想想也有道理,如果撞了十輛車不可能把前麵所有車都保了吧。又聯係中間
車保險公司,答複就是他們沒錯,也不保。那我就不明白了,我好好地在路上開車,被
人撞了,憑什麽要自己付$500 修車。再想想中間車也不是一點責任也沒有,如果他離
我夠遠也不會撞倒我,但我怕保險公司又讓我提供證據,所以還沒有再打電話。
現在想聽聽大家的意見,這種情況應該怎麽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