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司機開車肯定有些問題
不管誰在開車,什麽時候,什麽地點,當你左轉彎時,開車的人會本能的格外小心,開車的人會小心的停車讓過行人,除非是:
一開車的人喝酒了,頭腦不清醒,手腳不機敏,不能及時停車
二開車的人太疲勞,頭腦不清醒,手腳不機敏,不能及時停車
三開車的人有急事,頭腦不清醒,手腳不機敏,不能及時停車
四開車的人身體壞,頭腦不清醒,手腳不機敏,不能及時停車
五開車的人眼睛壞,視線不清醒,手腳不機敏,不能及時停車
這幾中情況,開車的人,對那個死去的小孩子,都有一定的責任,甚至罪行,從而應該得到應有的懲罰或是監獄。
不過法製,尤其是交通法製,對司機有要求有約束,對行人同樣有要求有約束,尤其是出了人命的交通事故,在美國的很多州,市,甚至縣都有交通法,甚至有自己的交通法,通常交通法是;
一車輛不可左轉,除非是在有左轉指示燈時,有左轉指示燈時,但開車人要格外小心,行人不得穿行馬路,這時開車人沒有任何責任,如果行人被車闖傷闖死,相反,行人要被罰款,如被警察看見。
二車輛可以右轉,在很多時候,但開車人要格外小心,行人不得穿行馬路,這時開車人沒有任何責任,如果行人被車闖傷闖死,相反,行人要被罰款,如被警察看見。
三不管什麽時候,除非是警察執行任務,火警執行救人,還有特殊國家官員的特別行動,以及學校的校車,在有斑馬的人行道上,任何車輛,任何時候,任何地方,都必須停下來,讓人先行,否則,車輛人會被嚴重懲罰。
老實說,在美國任何死人的交通事故,都是非常悲慘的,死去的人及家屬是悲慘的,開車的人及家屬也是悲慘的。沒有一個人願意這樣的死去,也沒有一個人會願意這樣的闖死一個人,這就需要法製,交通法以及保險公司來處理,任何其它的行為,都是沒有什麽的意義。尤其是你兩真相都不知道,當地的交通法更是一竅不通,你盲目行為不會有任何進步意義。
這一點,我們美國華人必須明白,清楚,適應和習慣,因為我們華人在美國即是行人,也是開車人,這種車禍隨時可能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