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裏別水很深

來源: summergrassW 2014-07-21 21:04:11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2036 bytes)
回答: 俺的好奇心被挑起來了MoonRiverMe2014-07-21 18:56:57
我在美國和加國各開車5年,從未被警察罰過。我開車在別人看來很窩囊,從不追尾,一般都是在尾巴或者被紅燈逼成車頭,之後又逐漸成尾巴,任何人可以輕易地在我麵前超車。一次做美國朋友的車被警察從左麵叫停是我唯一經曆的和警察打交道經曆,結合看電影,從那以後,我理所當然地認為警車應該從左邊叫停我。這是其一。另外,說我尾隨一個華盛頓車,不如說是我看著它從我眼前消失。而不到一分鍾,警車竟然尾隨我。我當時立即將車速控製在50-60MPH左右。警車仍然吊著。
你說的,警車衝我來沒錯,但是如果你查他們相關的規定,他們有責任給我一個明確的信號。固然我有錯,但警察更失職,因為他在那種情況下可以有多種對他來說很安全的選擇,而且他必須這樣做,事實上,最後他在左側讓我停車,同時找來一大幫警車。但這絲毫不能掩蓋他的失誤。你不能想當然認為我有錯,就該認罪,在這裏警察更有錯。我們在法庭上幹什麽,就是看誰的過失更大。
我估計警車一直想用雷達搞我的證據,但未得逞。
我在給法庭的第一封信中就提及了一輛華盛頓車,並且斷言相關衛星照片可以證明。
警察報告中否認這一事實,這說明了更大的問題。我初步推測,警察和我提及的超速車必然有更深一層的關係,而且我也決不相信警察一點也想不起我的案件。這說明他在掩蓋這什麽,當然我無興趣和精力繼續追查,我隻關心我的案件。
我相信你在美國應該聽到不少警察超速出事的報道吧!難道他們超速就是應該的,我們一旦超速就該乖乖認罰。我寫這篇東西的目的就是讓那些心懷不平,第一次被罰的人能夠打贏官司。當然如果你是慣犯,不管警察報告多麽糟,法官也不會讓你輕易過關。

所有跟帖: 

你也許有一千個理由認為自己超速了就不該罰,可是警察要罰你隻要一個理由 -MoonRiverMe- 給 MoonRiverMe 發送悄悄話 (84 bytes) () 07/21/2014 postreply 21:27:28

你走死胡同了 -summergrassW- 給 summergrassW 發送悄悄話 summergrassW 的博客首頁 (692 bytes) () 07/21/2014 postreply 21:41:02

俺就納悶了 -MoonRiverMe- 給 MoonRiverMe 發送悄悄話 (93 bytes) () 07/21/2014 postreply 21:37:18

好奇害死人 -summergrassW- 給 summergrassW 發送悄悄話 summergrassW 的博客首頁 (276 bytes) () 07/21/2014 postreply 21:4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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