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我當時開的車是full size van,車窗也是直的。
第二,當時我眼睜睜的看著那石頭象我直射過來,毫無辦法。如果穿過玻璃,就正中我眉心了。
第三,當時的石頭和車的相對速度一定比那公共汽車與那物件的大。
第四,不要以為石頭在100 邁左右的速度撞上另一個物件是件小事兒。
第五,不要以為荔枝大小和那個輪子部件大小有很大的區別。撞到擋風玻璃上,是擋風玻璃能承受的壓強而不是動量起決定因素。
另外,另有兩點做旁證:
第六,我曾在國內超市裏看到有賣鋼化玻璃鍋蓋的,鍋蓋在演示員的操作下華麗麗的碎了。我就知道國內的玻璃加工技術不過關。
第七,我在國內做大的車,麵包車也好,公交車也好,不止一次看到擋風玻璃自己碎掉,沒錯,就是過個坎兒一顛就碎了。雖然是很多年前,不過我覺得80年代的東西質量好像比現在的要好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