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車10年了,有些東西開始壞了,這正常。你想,600一年的修理費加舊車折舊,遠小於新車折舊。如果就算經濟賬的話,保留是有理由的。就是壞了別心煩。就想這是應該的。我曾經有輛civic, 91年的,還是讀書的時候買的,後來工作了還開了幾年,下麵的消聲器以及排氣管老爛,後來發現當時貪便宜,讓小鋪子的人換了最廉價的parts.有時候dealer有dealer的好處。從我自身的經曆來看,感覺dealer修車騙人的機率低一點。曾經發生過,結賬時,在豐田dealer, 比當時bid低的事情。告知某東西還能用。錢稍微多花點沒事,心裏要踏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