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在田納西的一段高速公路上一輛皮卡在我後麵,前麵故意來回開. 我快,那車也快, 我慢到很低的速度, 他們也很低.而且車距故意弄得很近.折騰有半個小時.那段是州際高速公路, 來來往往不是很多車.我發現有點危險, 就把兩把手槍直接上堂做好壞的準備.
還有一次是在我住的地方一個大公園(RUSELL CREAK)停車場. 夜裏帶我女兒學開車.女兒開車, 我做副駕駛位置.開了一會兒, 一輛車一直跟著我們.裏麵有三四個TEENAGES.我叫女兒別理他們, 繼續開.開了偶一斷時間, 他們還緊跟著.他們一直沒離開的意思.我用手機打911. 剛打完,電話都還沒放下, 這輛車突然插到我們前麵. 攔住我們. 我叫我女兒頭低下不要動, 我自己翻到後座, 馬上把兩把手槍拔出來, 一手一把都準他們. 他們看到我這樣,開車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