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的技師和修車經理都說這是裝飾,不包,還怪我們為什麽不一直拿回去找他們,還隔了幾個月。LD對他們說:“把你們的General Manager叫出來。” 那家dealer的general manager是個小小的白人老頭,一開始也說這是裝飾,LD就拿著合同說“你指出來哪裏寫著車頂裏麵鬆了是裝飾的問題?今天如果是trim,或邊緣壞了我絕對不和你爭,可這是車頂裏麵的問題。”那經理又聽了修車經理的話問:“你為什麽不在這幾個月裏一直拿回來讓我們看?” LD說:“上次你們技師躺在車子裏都查不到問題,一直拿回來有什麽用?這次還是我自己發現的問題呢。” 那總經理就和修車經理說:“那顧客發現了問題我們就要給他修好。” 最後那700多塊就在據理力爭下省下來了。經驗/教訓是:合同一定要仔細讀,有理一定要爭到底,發現問題要一直去煩dealer/修車的,不要不好意思或嫌煩。
對,LD正是讀了合同內容,剛剛去找他們理論,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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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厲害 -滿地找牙- ♂ (0 bytes) () 11/18/2011 postreply 16:49:08
• 敬佩之情無以言表呀。。。 -用戶名被占用了- ♂ (0 bytes) () 11/18/2011 postreply 19:12:33
• 看來車修得好,不如LP找得好! -出租房很煩- ♂ (0 bytes) () 11/19/2011 postreply 06:3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