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公司寄來續保險的材料,驚悉把我每年開的miles寫成12000,實際我開不到
5000miles。
打電話去argue,對方立即把續保的費用從12個月854刀降低到612刀.
但是我去年已經交的保費肯定也被多收了,上次是12個月864刀。
12000miles絕對不是我自己填的。大概是我的前任車主開的太多。導致車輛累計裏程過
高。
總裏程數除以總使用年數大約是12000.
我去年冤枉多交的保費能夠索回麽(從法律層麵講)?
謝謝指教!
保險公司把我每年開的miles多算了1倍多,多花的保費能夠索回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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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 way to get back last year's payment. Don't waste time. -gonowhere1- ♂ (0 bytes) () 04/28/2011 postreply 17:4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