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實講,我認為他要麽時間長了記不清了,要麽是在胡編的。

第一。"對方的車翻了身" ? 人家正撞你,會翻了身,你到沒有翻身?
第二。“警察指揮圍觀的人群合力把對方的車翻回來”。警察怎麽做的可能比較小。應該有專業人士來做。
第三。“整個車頭被切下“可能嗎? 更奇怪的是LZ沒事。
第四:開庭是Ticket的事,還是對方保險公司賠錢的事?LZ Ticket的事和誰的責任有關係嗎?
。。。
LZ大概是寫給中文報紙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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