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你這個case挺無聊的

到底撞沒撞過你應該很清楚。兩輛汽車之間即使是輕微的碰撞駕駛員也會有非常明顯的感覺。這裏假設你被冤枉,那很簡單,和相關單位聯係,just say 'no',that's it. 他們要告你需要有證據,如果他們的證據你無法反駁,那你就輸了。反過來,他們沒證據,你有證據,那事情也好辦了。
通常警察給個罰單,如果不服,不久法庭見麽?告你‘hit and run’,上法庭不就完了,給法官出示證據,一件小事搞這麽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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