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不是極端的事情,有一就有二,到第1萬次那些警察還會這麽處理。

來源: extrayida 2010-06-16 02:32:19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66 bytes)
回答: 就事論事,別煽動種族仇恨。biglow2010-06-14 14:50:04
沒有挑動主動找架打的意思,隻不過15年沒看到過在公共場所吵架,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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