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 沒有駕照, 不能租車; 我隻能開自己的車了. 開庭的日子, 我專門請了假; 那天早晨, 我昏昏沉沉地開車去court的路上, 心裏總想著怎麽為自己辯解, 往左轉的時候壓根沒看the incoming traffic. 對麵車開著40miles向我衝來. 當時想: “完了, 才二十出頭就要S了!” 就差了那麽一點點, 那輛車差擦著我的車尾而過! 我把車開到一條小路上, 打開緊急燈; 是真正的那種害怕,放聲大哭 …
那天法官仁慈, 沒有吊銷我的駕照; 把駕照還給我, 隻是讓我付了罰款 …
打那以後, 每次出差飛機上下顛, 還有一次差點被閃電擊中, 我都不再害怕了; 已經差不多S過一次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