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楚牌號,但看見了對方的公司名字。
要做一個talk,所以開完會去警察局報案。警察說這屬於minor damage,他們不會管,不會
調查,因為又沒記住車牌號,他們隻能問一下對方出租車公司。
但是警察訛我們,問我們是啥顏色的車,告訴他白色,他說對方沒有白色的車,但後來自
己打電話問,對方公司全部是白色的車。警察隻讓我們回家等,說對方如果不stand out,
再file一個report。哦,中間警察跟我們說,他quite know那個出租車公司。
聯係出租車公司,他們說如果是他們的會管,但是他也說因為我們沒有車牌號,他們很難
調查。
請教大家,這樣的情況,我們應該怎麽辦啊?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