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當時怕inspection 過不了,所以過境時就沒有檢測。來美國後又買了一輛新一點
的二手車,舊車因為沒有注冊,還是加拿大的牌子,我所在的公寓不讓停,就停在附近
一所管理不是很嚴的公寓停車場。因為最近常下雪,工作也比較忙,就很長時間沒過去
看,結果上周末過去看的時候,車已經被拖走了。因為不知道怎麽辦,反正那輛車也有
點不想要了,就沒理會。今天收到一封汽車遺棄處的信,說是我把車遺棄了,讓交費。
一看賬單嚇了一跳,共$1775,其中拖車費120,保存費$1500,還有一項我不知道是什麽
的費用。仔細看看,原來1月底車就被拖走了。
因為從來沒有遇到這種情況,有點不知所措,大家有什麽意見沒有。這巨額罰款對我來
說確實有點負擔不起。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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