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兩位大俠的回複。其實我就是咬咬牙自己掏錢

修車也並非不能承受,隻是一來錢不是小數目,因為別人的fault讓自己平時加班加點爭得血汗錢打了水漂,二來這口氣咽不下去。當時一片好心讓她去趕interview,後來居然倒打一耙說我撞了她。要是當時叫了警察,就憑她沒insurance在身上,就夠她難一陣了。
所以想上法庭要錢倒是其次,但希望能給對方一個教訓。而我最多付幾十刀官司費,車總是要自己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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