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有急事而又找不到停車位,你就是停在馬路中間也別用那個殘疾人的位子。停在馬路中間叫妨礙交通,罰款三十。占用殘疾人的停車位,結果你已經看到了,不用我再多說了。
據我所知,這種罰款你連P都不用放一個,趕快付了拉到了。就沒有一個法官會給你減免的。
一年多以前我就給你們支過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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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記得你當時給的這招兒 ,從經濟學考慮可行 :)
-internu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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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9/2009 postreply
22:16: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