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庭,問警察我闖的是啥燈?警察說是紅燈。我問你有照片嗎?警察說沒有,說十
字路口上麵的是個攝像機(我忘了要攝像記錄了,重大失誤)。
後來法官判我罰款減半,
Deion:
1. TRY 02/04/09 CHG: Fail to obey traffic signal
2. OFF: 10/26/2008 OL: TXXXXXX DMV: NOT SENT
3. CODE SECTION: 46.2-833
FINE/FORFEITURE 260 $50.00
請問這個DMV: NOT SENT 是啥意思?
請問闖紅燈的定義是啥?如果在黃燈即將紅燈時車輪壓白線算闖紅燈嗎?
我有沒有appeal的必要?今天忘了要警察出示我闖紅燈的證據,實在不甘心。
我可以appeal要求警察出示我闖紅燈的證據嗎?
如果警察口說無憑,拿不出證據,我能勝訴嗎?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