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上趕火車,把車趴在離十字路口5米的路邊。下午回來發現罰款條197刀。原因是沒有交通燈的十字路口十米內不能趴車。我記得是3米以內。開車十幾年了,第一次收到這個理由的罰單。請問什麽時候改的十米,還是我本來就記錯了?有可能取消嗎?
死馬當活馬醫.請各位高手賜教.
祥子幾個位高手,緊急求助。
所有跟帖:
• 給錢吧~~他們很少弄錯的。。。 -豆腐板- ♂ (193 bytes) () 09/25/2009 postreply 03:57:34
• 謝謝,看到規定了. 看來躲不過去了. -一山人- ♂ (2699 bytes) () 09/25/2009 postreply 05:18:18
• 回複:祥子幾個位高手,緊急求助。 -四零五零族- ♀ (58 bytes) () 09/26/2009 postreply 00:4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