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實,是個學術術語,需要藝術家來下定義。
以我愚見,寫,應是人類親手執筆作字。實,即實物,即存在。
字,是1種痕跡,也是被創造,隻能是人創造。
造字用字,是地球人類的專利。
已知豬貓狗們,獅虎豹們,猩猿狒們至今未能造字用字。
以執筆作字為文來表達內心所感,並訴諸於載體久存,再常常觀之賞之藏之。。。此種文字就是藝術品了。
順便說1句,催生人類造字,是生存壓力,原於人類記憶力有限,而最初的字跡,就是些劃痕,天地就是此類文字載體。幾根樹莖,幾粒石塊,幾道痕。。。如果,人類有足夠的記憶力,人腦具有極大的信息存量空間,則貌似並不需要造字。
字與文,文與字,說的都是1回事。文,即紋路,字原於紋,紋也是畫,仰韶文化的陶皿上被作上去的主要是些紋路,線型波浪,曲線與圓,菱形與三角。。。這些都是高超之藝了,因為,這過於早期與原創。
以後人類所作的鳥獸之形。。。則就更是藝術了。
文與字,字與文,文字與圖畫,本難分別。
而文字最初的功能是幫助記憶,不是為了收藏與純粹的觀賞。不是的。
具有觀賞價值,便於識別,更易於養眼,悅目,醒目,提神,引發思考,帶來震驚震撼感動。。。等精神與情感變化,可能就是藝術品,或書畫之作的另種功能了,就是藝術功能?
所以,文字與書畫及藝術品其功能,1助記憶,2供觀賞以啟思。
但是,人之思之感覺忒過於奇妙,於是,同樣的文字圖畫,可引發不同的人類之思之感覺。。。這是藝術的奇妙與價值。
以親手執筆寫字,筆,是工具,工具千變萬化,極盡精巧,則最為高科技的工具,就是電腦與機器人類。
與以手指劃沙作字相比,以手執石器劃沙,就是高科技工具的運用,則國人造毛筆,造墨,更是科技了,而人類最終可能放棄筆墨,不在以手執筆作字作畫,因為工具更加高科,則統以電腦機器人所替代,則人類作畫作字,隻好用手指輕輕敲擊與點擊電腦鍵即可。
寫實,當初是人類對記憶與藝術的共同追求,越像實物越佳,後來,寫意,後來,抽象。。。
後來,有了攝影藝術,則寫實畫遭遇打擊。因為,再清晰無誤的畫作,也難敵精妙的光與電所描記更加真切。
不過,這反而激發了人類的好奇之心,而固有的自信心,與敢於挑戰,敢於應戰之心,也是人類精神之1部。
藝術,除了自娛人類,也是人類實現自我,挑戰自我的1塊試金石,1座山峰。
珠峰就在那裏,挑戰人類原始自然的本能,體能,挑戰人類的原始自然屬性,而人類科技再發達,人類們貌似每天還在為維係,保有自己的某種原始自然屬性而不屈地戰鬥著。。。。人類本是挑戰者,也是不屈者。。。更好奇。這是人類藝術所要表達的,或是人類藝術進步的推動力,很多偉大的藝術品,畫作之所以偉大,並不完全是賞心悅目養眼。。。而是,它所體現的某種人類精神,這精神可貴,並無價!
高寫實畫作,畢竟人手親筆所描畫,耗時甚久,耗費精力與體力甚巨。。。而巧奪天工,手工製作超乎電光1閃,我看,不亞於壯士登頂珠峰之壯舉。。。因為,已經不是常人所能耐受與所能為。。。其實,登頂珠峰,也平常,不過1步1步不舍地攀登而已,不過8千多米之遙。。。而現代的飛行器快速可抵月球與火星,則8千米之遙,借助直升飛機登頂,不過小時。。。但是,人類們還是要1步1個腳印地不舍地,寂默地,堅韌地,不舍地攀登著。。。其中含有好奇,享有樂趣,但是,甚至不惜付出生命代價。
我從冷軍等藝術家的寫實超寫實畫作中,也看到了此種精神,並為之感動。
而人是要有些精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