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初中沒畢業就不念書了。念的不好,也不喜歡念。也因為我念書比較好,她覺得可以依靠我。後來我開始工作三個月我父母就把她送到我工作的地方讓我養著。我每天上班,她做飯,可是過了一陣她就厭煩了,覺得每天生活千篇一律,無聊。我當時教了她電腦打字,希望她能找個打字員的工作。也嚐試著找別的工作,都沒有結果。宿舍管理員也不滿,不讓外人住。我當時每月工資1200,給她3000元讓她回家學點技能。她堅決不肯。說寧願做北京的鬼,不做老家的人!
我男朋友當時跟我說:你不可能照顧她一輩子,她將來要結婚成家,你不可能照顧她一家。我堅決讓妹妹回去了。從那以後,她對我失望透頂。認為我摧毀了她美好的人生理想。
生活挺殘酷的!還是讓小孩子早一點認識到生活的殘酷,否則總有一天夢想被現實擊碎。人生除了自立自強,靠自己,沒有別的路可以走。除非運氣特別好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