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說他無辜,就是覺得死刑也很殘忍,無期徒刑還有給人一個糾錯的機會,畢竟人死不能複生。
反而陳立人我覺得更可惡。我仔細想了一下,原因可能是,父母不能選擇,尤其是在孩子成長期間,父母和孩子的關係是非對等的,父母對孩子的成長和性格成型起了決定性的作用,很難分離的看待。
但是夫妻關係不一樣,雙方是在成年後作出的選擇,就算對方有任何不當行為(不是指陳立人的案子,畢竟什麽都還不知道,女方也無法為自己辯駁),都是可以選擇結束關係,而不是殺人,更別說是torture屠殺。
中國文化價值觀是殺人償命,這種觀點太非黑即白,也缺乏用發展的眼光去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