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文學城被普遍認為沒有品味,因為我買最便宜的T-shirt, 還整天蓬頭垢麵。隻是老美女人不都是這樣嗎,每天穿很隨便的衣服,隻有party 才dress up. 我去party 的時候也化妝的。
我記得我以前在大學裏一直是被認為氣質好,也都是穿很普通的衣服。我們那時候90年代中末期,也不講究什麽牌子,反正南京街頭流行什麽,我就穿什麽。那時候每天穿那種大號棒針毛衣,加牛仔褲,有個女生問我為什麽我穿大號毛衣有味道,她穿不出味道,我掃了一下她的胸,比較大,毛衣穿她身上臃腫,而我是A罩,基本上是平胸,反而穿大毛衣好看。現在我人到中年胸也變大,於是就多了顯身材的一些緊身衣,爭取在有胸之年多顯山露水一下。
要說品味,我還是那個沒品味的人吧,我也不在乎別人定義的品味,我就是那個我,特別的我,隨意的我,大多數時間蓬頭垢麵的我。記得我女兒幼兒園有本插畫書裏有一句話:I love myself because it's 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