拋開政治立場,香港中槍的孩子實在是呆。

情況:

1. 到場隻有兩名交警,人數處於絕對劣勢;

2. 交警並未等待增援,而是直接出麵製止。白衣男向前與執法狀態的警察爭執已非常不明智,送上門被拘捕,而且拒捕;

3. 拘捕狀態下的白衣男與警察糾纏,警察早已掏槍。黑衣人湊近顯然是想解救同伴,他麵對手槍有過一次躲閃,手上的動作似乎是奪槍或撥開槍口方向,然後選擇繼續前進,隨即被手槍擊中倒地;

4. 更加驚人的一幕發生在他中槍之後。警方增援和救護車已到達現場,警察正檢查他的傷勢,他竟一躍而起飛奔而逃。10月1日中槍那孩子還起碼知道躺地上還“我叫XXX,我要救護車”,這孩子帶著槍傷在眾多警察圍繞中還急速飛奔,實在是不作不死。

這世上為理想、金錢、感情而獻身的人亙古不絕,不管輕如鴻毛還是重於泰山,起碼死得其所。可歎,有些人純屬就是笨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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