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了周六,晨曦在第二天回家。其實周末的出門,晨曦總是要煞費苦心地找藉口,因為在外過夜實在是家裏的大忌,不過去到另外一個城市,這也算合理。母親倒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畢竟是自己同學的兒子,知根知底,父親卻是一腔怒火,而無言。因為了這樣,晨曦後來就隻偷偷地跟媽媽說,然後人就溜走了,剩下無奈的父親。
因為了住宿的限製,大多數是晨曦跑,可是一直地跑,就產生了疲倦。其實所有的事情,都沒有理所當然,看似合理的安排,其實後麵都有犧牲。這個期間,晨曦之前的男朋友開始找朋友出去喝酒,然後晨曦偶爾會接到他的朋友在酒桌上打來的電話,說他的情況不太好,問晨曦現在是不是可以過去看看。晨曦毫不猶豫地拒絕。然後就斷斷續續地聽說了他投資了一個晨曦也認識的朋友的音像出租店,結果那個朋友偷偷地出租黃色碟,被同行舉報了。聽說是出了點麻煩。
然後有一天晨曦又接到了之前的男朋友的朋友的電話,說之前的男朋友跑出去了,很想見晨曦,問晨曦是不是可以去見見他。晨曦心裏歎了口氣,對落難中的人,總是會有些不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