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做任何事當然應該考慮全部的法律責任,可是法律不代表一切。人還是要生活在一個能相互信任的環境裏。

人做任何事當然應該考慮全部的法律責任,可是法律不代表一切。人還是要生活在一個能相互信任的環境裏。

否則處處暗藏心機,防不勝防,不光活得太累,而且走不出大的境界來。

我念書的時候,多少人找親友擔保,還不都是自力更生,有多少真是花的親友的錢,那些親友也沒想過人家會賴你,跟你打官司。

我來的時候是有獎學金的,省著用,過些日子攢些錢又找了個親戚空名的擔保把妹妹辦出來,那其實都是我另外打份工掙的。她是爭氣的,在學校廚房裏找點事做。過年的時候來看我,說我會做飯了。。。在家的時候,哪舍得幹活的。。。花了多少,不記得了,還沒還我,也不記得了。。。

後來在國內認識太太,要到國外來念書,那時候還沒有結婚,也沒啥契約合同什麽的就投靠我這來了,我一份工作供她上私立的MBA,也沒想到她會不會念了書張翅膀了飛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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