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前麵啥也不加的“士”本來是男的。“女士”隻是“達到了士的高度的女”。現代雖然也有“男士”的說法,但這是現代產物了,溯本追源,以前並沒有“男士”和“女士”的對比,而隻有“士”和“女士”的對比。這就跟“先生”和“女先生”一樣,男女哪一個先入為主、哪一個是附屬的,很明顯。
其實說起男權社會的遺留,中文和法語一樣,男女混雜的第三人稱複數,隨男性,稱作“他們”,也就是說一些男人=他們,一些女人=她們,但是一些男人+一些女人=他們(ils),德語和英文在這方麵模糊,因此反而顯得公平,隻要是複數,不管是男們還是女們還是男們+女們統統是they, sie。
但是英語也脫不了幹係,man和woman就是明證。man不僅是男人,而且是“人”,woman隻是“女性的man”而已(這麽一說,“女漢子”這個詞突然顯得很有文化有木有)。換句話說,這跟“士”和“女士”的情況是一樣的,男性是物種的核心組成,他們的稱呼就代表了整個物種,然後隨便加個“女”字把物種裏的另外一半區分開來。
近兩年法國出台法規,要求行政文件裏的稱呼,不得再出現Mademoiselle(未婚小姐)的選項。這是女權主義者們幹的,理由是男人不管已婚未婚,都能被叫做Monsieur(先生),而女人就不得不根據自己的婚姻狀況在Madame(夫人)和Mademoiselle之間選擇,憑什麽啊。 於是現在女的不管已婚未婚,也隻有Madame一個選項了。這個大一統的madame因為婚姻狀況不明,所以隻能翻譯成“女士”,看到這個翻譯,士們大概都輕蔑地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