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片文章讀來感覺作者是已經先入為主滴有了成見,才起筆的。
因此,論點偏頗,語氣惡毒,盡失客觀公正。
這會兒沒太多時間,關於偏頗,惡毒之處,隻各舉一個例子吧:
偏頗:
出軌的行為該不該譴責?絕對滴。可是在出軌行為中,出軌的男人,和所謂小三,是不是同樣值得痛訴?俺認為必須滴。而這篇文章的作者,對“小三”大逞咒罵譏諷挖苦之能事,對出軌的男人輕描淡寫,一帶而過,甚至替其鳴不平,哀其不幸—為啥現實中,忍氣吞聲,傻了吧唧的“精品小三”那麽少,竟是些懂得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正當權益的“心機婊”……………嗬嗬!
惡毒:
任何一起傷及人命的事故,都是悲劇,對吧?尤其當死者中還有個孩子的時候,更令人痛心。而這篇文章的作者,竟然幸災樂禍,稱之“報應”!什麽心態啊,難以想象。把一個悲劇,付與人為色彩,給無常的命運強加邏輯,而且是全無同情心、陰損的邏輯,太過份了!讓我想起莎朗斯通關於汶川地震的言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