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其實法院和警察都挺煩她們的。
燕子想把錢轉到自己名下毫無法律依據,除非她能證明這個錢是她自己的,否則她唯一能要求的是每個月孩子的撫養費。
我去上法律課的時候,上課的法官直接說,你們的property在我眼裏都是謝特,我隻關心兩件事:孩子的歸屬權和撫養費。
其他的,你們自己去扯,扯不清就不要離。
婦女庇護所沒有律師,律師不像警察,不是屬於公眾免費服務。婦女庇護所和法庭和警察會有很多聯係。
本帖於 2015-05-21 15:35:46 時間, 由版主 2010的冬天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