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天選人,法官大概解釋了一下案子,要我們每個人自我介紹,然後雙方律師過來陳述。警區律師不斷詢問我們是不是可以接受沒有直接證據,用合理推理來得出結論。被告律師就過來說如果一對情侶搶劫珠寶得手,被警察包圍,男方一手拿槍、一手拿珠寶,女方對男方喊"Give to them",男方開槍殺死警察。你要怎麽解讀女方的這句話。我一頭霧水,以我的水平肯定她是要他把珠寶給警方,不過老美都說七十年代牛仔電影裏這句話是她要他開槍。
然後被告律師又說這個案子你會聽到drug, you will not like it,不過不能因為這個就說人偷車啊。我內心同情弱勢的正義心立刻騰升。然後第一天大概到4:30結束,法官說第二天9:30繼續,離開這個法庭後不能討論案情。跟其他陪審員、雙方律師等案情相關人員都不能交流案件。
第二天警方律師叫證人,兩個警察跟被偷車的車主和女朋友。當時被告被審訊時說車不是他偷的,是另外兩個人偷的,偷完車他正好經過,偷車人要買drug,問他在哪裏買,並要他上車帶路,然後他們開去那個民宅買drug。到了後兩個偷車人離開,車本來停路邊,他覺得停路邊車的目標太大,他就把車從路邊開上drive way,並且給車換了另一個牌照。
報歉,先寫到這,我盡量快續,不過真覺得能寫很長,寫不完。。。
Juror number 2 - (2)
所有跟帖:
• 下回帶個coin,要是沒辦法,就擲coin,比較靠譜 -萬楓- ♂ (0 bytes) () 05/08/2015 postreply 12:04:57
• 嗬嗬,當時法官說了,陪審員要在判了案子之後半年、兩年或之後回想起來當時的判決也覺心安 -米可- ♀ (0 bytes) () 05/08/2015 postreply 15:58:22
• 所以要丟coin呀,因為那是上帝的旨意和你無關,所以永遠心安 -萬楓- ♂ (0 bytes) () 05/08/2015 postreply 16:50:53
• 下回你買房賣房,也丟coin決定,上帝的旨意,心安,嗬嗬 ;-) -米可- ♀ (0 bytes) () 05/08/2015 postreply 21:56:08
• 我不接受沒有直接證據的合理推論,Your Reception is Your Reality。 主觀會影響客觀。 -一片老薑- ♂ (0 bytes) () 05/08/2015 postreply 12:14:12
• 那被告的辯詞算直接證據嗎? -米可- ♀ (78 bytes) () 05/08/2015 postreply 16:05:12
• 這樣他是不是又和(協助)販毒掛上勾了?還承認了換車牌,也很不 -七零- ♂ (3 bytes) () 05/08/2015 postreply 12:25:45
• 毒品跟這個案子無關,或許有另立別的案子,不過不在本案考慮範圍 -米可- ♀ (45 bytes) () 05/08/2015 postreply 16:1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