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夢生小的時候家境很好,爸爸和媽媽都是公務員,在鎮上的辦公樓裏上班。媽媽是遠近聞名的巧手,會編織會刺繡會做衣服,夢生小的時候穿的用的都是媽媽做的,她依稀記得小時晚飯後,媽媽會和一些阿姨有說有笑的在院子裏擺開桌椅,對著一本上海編織或者時裝的書研究著,不久就有各式樣的帽子、毛衣或者漂亮的裙子、衣服做出來了,很美,很精致。記憶的開始還是爸爸媽媽有說有笑的一起下班,一起做飯,聊著單位裏的趣事,吃飯的時候給妹妹和夢生挑脫了殼兒的豆角豆子,飯後倆人當零食一粒一粒撿著吃很有味道。後來他們也一起回家,卻經常黑著臉一前一後的進來,說說話就吵起來,激烈的時候飯也不要做了,夢生和妹妹經常天黑了很久還餓著肚子。可是這還不是最可怕的,再後來他們就開始吵著吵著就打起來,爸爸黑著臉動手,媽媽嗷嗷淒慘的亂叫著,夢生和妹妹經常慌裏慌張的跑去找鄰居,最常去的就是馬阿姨家,她家的紀伯伯是在法院上班的,夢生總隱約感覺馬阿姨熱情,紀伯伯很有威嚴,他們到了就很容易讓一切平息,不像有的鄰居,怎麽越勸越打的凶呢?可是縱便這樣勸著,他們最後還是離婚了,爸爸打斷了媽媽的腿,無論他怎麽求,媽媽堅決要離婚了。夢生那時總是想破頭也不明白得多大的仇恨和屈辱打斷了腿?可是她明白的是媽媽和別的男人好了,她總抱怨爸爸不疼她,就頭也不回的走了,還帶走了妹妹——這塊爸爸的心頭肉。
離婚最初幾天,夢生還傻傻的很高興,爸爸每天回家不說一句話,就往炕上一躺,隨手扔給夢生五毛錢,讓她自己買吃的去,那時候的工資也不過20多塊吧?夢生覺得自己簡直發財了,這五毛錢她可以隨意買自己喜歡但是從前買不起的好吃的,她總是在小朋友們眼饞羨慕的神態裏看到自己的幸福,她有時還故意坐在大門檻兒那裏吃著各色零食,招惹別的小朋友湊過來討好她,為了分享哪怕一小口。好景不長,幾天後姑姑來到她家,黑著臉拆洗被子衣服,收拾屋子,雖然是妹妹,卻指著自己的哥哥數落,說你看看家成了什麽樣子?你也得打起精神來吧!然後姑姑就命令夢生每晚到她家裏吃飯去。這樣的日子一過就是大半年,然後爸爸就開始相親了,夢生從大人的話裏話外聽得出,這段時間給爸爸介紹了個寡婦,自己帶個男孩子,對爸爸無不滿意,就是嫌夢生是“拖油瓶”的,過一段時間是一個沒結過婚的大姑娘,對爸爸也很滿意,但是做後媽卻左思右想的,後來就不了了之了。又過了小半年,夢生覺得好像是爸爸媽媽離婚一年多一點兒的時光,她升了年級,換了班主任,迎來了後媽金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