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記事起就被教育世界上無鬼,自己也深信不疑,但卻沒有一個堅實讓人無法辯駁的證據支持無鬼之說。年青時盲聽盲信,人說沒鬼就信沒鬼,還恥笑那些說有鬼的人。後來年事漸長,愈來愈懷疑無鬼之論。目前還停留在懷疑多於信的階段。從故紙堆裏翻找一些關於鬼的故事,隻摘錄盡量不評論。找到哪貼到哪,長短不拘,時間不定,一切隨意。
今貼兩則,一則議論,一則故事。
《陰騭文廣義》原序
《易》言:‘積善之家,必有餘慶。’《書》言:‘作善,降之百祥’。左氏言:‘禍福無門,惟人所召’。故知福善禍淫,乃宇宙中必然之理。三教宗旨,無異同也(*猶言無異)。儒者聞因果之說,出於釋氏,遂以惠迪從逆、吉凶影響之事,盡歸佛門。謂人死無複有後世,善惡不皆有報。而無忌憚者,遂樂得為小人矣。
執法無後(《功過格》)
明季時高郵州徐某,曆官至郡守,清介執法,每差役違限一日,笞五板。有隸違六日,欲責三十。乞貸不可,竟死杖下。其子幼,聞之驚悸死;其妻慘痛,亦自經。徐解任歸,止一子,甚鍾愛。忽病,語其父曰:‘有人追我’。頃之,詈(*罵)曰:‘有何大罪?殺我三口!’言訖而死,徐竟無後。
[按]廉官往往不享,大抵因執法者多耳。徐君當日,豈不自誇信賞必罰哉?卒之三人死,而子亦隨之矣。哀哉!
(吾言:徐某之心過於剛硬,少了慈悲柔軟之懷。立法是為懲惡揚善,應以人為本,不可僵守成法,是以法律常需修正,理長存而法常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