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的一個,是同住一個大院的女孩子,她的家和我家隻隔條胡同,她比我大那麽幾歲,平時不在一起玩,所以隻知道她姓陳,名字好像有個“翠”字,但是她的早逝讓我至今清晰記得她的樣子:臉很小很白,眼睛大大的,鼻子很小巧,經常習慣性地皺起,所以讀古龍的《歡樂英雄》燕七,我一下就想起了她。她從小沒了母親,家裏剩下父親還有三個哥哥,父親很粗疏懶惰,大哥早自立門戶,其餘兩個哥哥遊手好閑,家務活都是她做,所以不但和我們,就是同齡的,她也很少有機會玩。忽然有一天,聽大人說她死了,原因一直想來可悲:家境貧寒,鞋子破了也沒錢換新的,也沒人理會,那時很多孩子的鞋也好不到哪去,結果磨破了腳,感染化膿,又醫治不及時,變成了敗血症,隻有十四歲,正是花季。對那個年紀的我們,原本模模糊糊的死亡概念,因為這件事突然清晰起來,也增加了恐慌,才知道原來不當回事的小傷口,也能要命。更深深刺激了我幼小心靈的是,聽說他的父親隻買了個塑料袋裝她——他唯一的閨女——的骨灰,隨便找個山坡草草埋了——因為骨灰盒太貴。
這使我由衷地恐懼,我原以為就算沒有追悼會,至少會有一個墓碑,誰知道連棺材或者骨灰盒也沒有,一個人就這樣湮沒世間。這刺激如此之深,以致加深了我對父母的畏懼,生怕有一天如果我死了,他們也那樣對待我。後來我發現,成績好能得到大人們的表揚,虛榮之外,給了我唯一的安全感,所以我努力讀書,如逃避,如有鞭子驅趕,如阿甘那樣執著,令別人費解地努力,終於一個形同野孩子的窮小子從偏遠小鎮走到北京,再到美國。這是後話了。
這個小女孩的死給我留下的陰影,一直無法抹去。這種對貧窮刻骨銘心的恐懼,一度令我不知所措,以致如今連我家境優越的妻子,始終無法理解我。
接著,在我還沒有從震蕩中回過神來的時候,被一個至親的離去徹底打懵。我唯一的姐姐,唯一可以耐心地聽我說話,從不嫌棄我冒傻氣,鼓勵我自尊自信的人,二十二歲,被查出白血病。她死後,我一半的靈魂好像也隨之而去,如同癡顛般在人世間跌跌撞撞。從那以後有好長段時間,我以為我說不上哪天也會像姐姐那樣猝然離去,無聲無息,而隻要我活著,姐姐就一直在我心裏,宛然如生,因而格外珍惜生命,認認真真地活,如同替姐姐活著。
離家來美前,我又到那個埋著姐姐的山坡,因為她還未出閣,按舊俗不能入祖墳,也沒有墓碑,擔心被鏟除或者破壞,連墳也沒有立,以周圍幾座山為坐標來識別,坡上隻有幾朵小小的黃花靜靜開放,一如姐姐生前,毫不引人注意。我在心裏對自己說,萬裏歸來伴孤墳,世俗的眼光何必在意,就讓兄弟以後伴你長眠於此吧。
如今二十幾年過去,我仍不時問自己,也問上天,為什麽她就這樣死了呢?如果我倆之間一定有一個要死,那麽也應該是我,因為我三歲差點夭折,以後一直體弱多病,姐姐的身體一直比我好,為什麽是她不是我?有個周末一個人在實驗室讀書,讀得頭暈眼花之際,忽然想起姐姐,一生沒過過好日子,連好吃的東西也沒吃過多少,怎麽也忍不住眼淚,握緊拳頭拚命地捶桌子,沒讓自己哭出聲。
生死從此也看淡了,“親戚或餘悲,他人亦已歌。死去何所道,托體同山阿”,如此而已。人生失意如此,得意又如何,“生前富貴草頭露,身後風流陌上花”,“不見五陵豪傑墓,無花無酒鋤做田”。所以當父親和我說起西院鄰居那個小姑娘的死訊,我隻是略有傷感。那個小姑娘和我們一起長大,那時蒼白瘦弱,不知道什麽原因長了頭罕見的黃頭發,她很少出來玩,因為其他小孩一見就取笑她;而待在家裏也不見快樂,她媽媽不喜歡她,經常打她,弄得整條胡同都能聽見她的哭喊聲。我家搬離那個大院後我再沒見過她,聽說離去時大概三十歲上下,還沒有結婚,突發心髒病。她父親下崗後就靠騎人力車載客維生,遇見我父親,兩個同病相憐的人相對痛哭。然而除了匆匆路過的路人微感詫異,誰會在意兩個衣著破舊的老頭為什麽突然落淚?
就如同還有幾個人會記得,曾經有幾個小女孩,巧笑嫣兮,笑語盈盈,無聲湮沒,如微塵入水,不曾泛起半點漣漪?而且這樣的故事永遠沒有結束?
不久就是家在胡同另一邊一個夥伴的小妹妹,印象中小時候瘦瘦小小,皮膚有點黑,但是眉眼很俏麗,不言不語,手腳勤快。下班後騎車和別人刮蹭,幾個人站在路邊理論的時候,被一輛失控的卡車撞倒,留下個剛滿月的孩子。父親和我說這件事的時候,問我,是不是那個大院的風水不好,三十幾戶人家,這麽多家都死人?我說不好也是對姑娘不好吧,你看我們幾個男的,不都還活得好好的?
事實不但是活著,而且有的還是撿的命。
東院鄰居一起玩大的小子,屢次大難不死:第一次是騎摩托,摔得麵目全非,以致連臉上都留下不少傷疤,人卻沒事,而我一個同學也是騎摩托,轉彎已經減速慢行,路上有冰,滑倒後不幸頭撞了路沿,撇下孤兒寡母;第二次開的小客車起火徹底燒毀,也被他逃脫;第三次,和另一個人去遊樂場,與另一幫年輕人起爭執,他抄起酒瓶砸破一人腦袋,轉身跑了,同去的夥伴被對方連捅九刀,當時就不行了,他跑慢一步的話,死的就是他。我呢,從滾梯上大頭朝下摔下,眼鏡碎了,腰受傷,僥幸沒死;又一次是騎車被疾馳的卡車刮蹭,車把離我胸口兩寸遠猛地打過,打中的話可想而知。這還沒算有多少次我想自己了結。
我曾經和師弟妹們說,年輕的時候我有兩件事無法理解,一是為何有人賣淫,二是為何有人自殺,現在年歲漸長,我明白了,前者選擇了生存,後者選擇了尊嚴。在美國最艱難的日子,曾發誓堅持好好活到底的我,也曾不止一次動過自殺的念頭,曾經看著河水想,它如果是通到大海就好,這樣我就一去不回,免得曝屍河岸,淹死的死相肯定難看,又得再現世,受最後的屈辱。最後沒有死不是因為害怕,貧窮屈辱地活著我都不怕,還怕死嗎?是想起還不能死,還有責任未盡,尤其是有閨女,無論如何得保護她不受人欺負,等到她出嫁生子,有人接替我照顧她,我才能死。
其實就算死,又怎樣呢?小人物的死,除了親人,誰會在乎呢?有多少人不是默默無聞地死去?所以,死,對我這樣的人來說是種奢侈。如不能死得轟轟烈烈,那麽隻合卑微地、艱難而認真地活著。“我生天地間,一蟻寄大磨”,我卻是“一驢寄大磨”,如是蟻的話,既然無力改變命運,那麽就聽天由命、隨波逐流好了,驢卻得自己掙命。“天將降大任於斯人”,我一直感覺這話很扯,我時時覺得,盡管向前不停奔跑,命運鋒利的牙齒,仍一下一下咬合在我的腳後跟;又像在爬海邊的峭壁,我向上爬一段,水麵隨之上漲,隨時可以淹沒我。飽受摧折之後,所謂的大任仍杳然無蹤,難不成這“將”是“一生”那麽久,實際應該是“天將降大任於死人”?拜托,我隻想過平常快樂的日子,別拿我窮開心好不好?曾文正公說,“吾日夜望死”,袁霸天說“下輩子,不要讓我再做人”,是啊,如有來世,我隻願做山野間一塊頑石,“一蓑煙雨任平生”,無拘無束,無牽無掛。對殘酷的命運,報以無恥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