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你說得我飄飄然,但是我還是要理智地澄清幾點:

1.雙目高度近視。看得清就不錯了,不敢妄想有神。
2.天庭倒是不窄,可惜從三歲開始就有抬頭紋了……
3.個子不高挑。中等個子。主要是身邊的弟媳婦也不高,所以顯不出我矮。
4.真人初見很悶,麵目可憎,言語無味。必須要很熟悉了,可能才能感受到一點有趣,但是感覺到有趣的同時,性格也就基本不可忍受了。哈哈

至於魅力,我那天晚上穿好那條裙子,老鼐抬頭一看,說:“你怎麽穿得跟角鬥士一樣?”魅力可見一斑。:)

這點酒不算什麽。之所以hold不住,可能是牡蠣吃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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