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到緬因,隻是吃龍蝦,那就虧了。還幾種別的海鮮,也是極好的。
石蟹,有點像溫哥華大蟹, 但稍微小一點。殼很硬,很難剁開,隻能清蒸,肉極為鮮甜,跟龍蝦比,另有一番風味。Chad也隻收我一塊錢一磅,一隻大概一磅多一點。
還有這種Ipswich,當地人叫steamer,他們大部分都是蒸了吃,有點浪費。我是煮湯,不放鹽,一點白胡椒粉和幾滴香油,一撮蔥花即可,湯極為鮮美,不是其他貝類所能比的。
還有魚,但Chad不賣整隻的,隻有Filet,至於是什麽魚的filet,我當時嫌麻煩沒搞清楚。於是就有了老薑記緬因滑鐵盧,沒做出我自己想要的效果,幹脆做成魚鬆。
狂吃狂吃幾天後,帶著戰利品回家:6隻石蟹,4磅Steamer,和兩隻總共7磅的龍蝦。
先去紐約,送老爸老媽回家,到機場接了從國內回來的妞妞和妞妞媽,回家繼續狂啃這些海鮮。
而我的單身生活,還沒怎麽開始,就已經結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