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樂了 哈爾濱市新規丈夫工資不上交算家暴(圖)
重慶晨報【哈爾濱:賺錢不給老婆花算家暴 新法11月起實施】在哈爾濱,賺錢不給老婆花就算家暴。《哈市婦女權益保障條例》將於11月1日起施行,新法規定:除打罵外,精神恐嚇、禁閉、凍餓、經濟封鎖等都屬家庭暴力範疇。賺錢得給老婆花,以後不許欺負她,你讚同嗎?
此前報道:
家庭暴力就是打老婆嗎?當然不是。在哈市近3年來接到的家暴投訴中,除了打罵等,精神恐嚇、禁閉、凍餓、經濟封鎖等都屬於家庭暴力的範疇。近3年來,哈市家暴每年以2.7個百分點遞增,記者從有關部門了解到,哈市去年共接到家暴投訴2511件。
處理不當
“家暴投訴女王”背後的軟弱
“從現在接到的女性維權熱線來看,大部分的投訴都是忍無可忍的毆打,甚至殘害身體。”市婦聯權益部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很多女性一再遭受家庭暴力,都是因為第一次家暴處理得不得當,才會日後經常遭受家暴。
36歲的梁可(化名)是目前投訴次數最多的女性,因為遭受家庭暴力她曾3次投訴家暴,第一次婚姻中被丈夫毆打,好容易結束噩夢般的婚姻後,邁入第二次婚姻 沒兩年,又遭受家庭暴力,這次她被丈夫掰斷了小手指。丈夫喝完大酒回來嫌她開門慢,打她,說她洗衣服洗得不幹淨,打她……任何雞毛蒜皮的小事都能成為隨意 打她的理由,可梁可每次都是以“孩子還小”、“年紀大了就好了”等理由安慰自己,沒有給對方任何震懾和懲罰,一味忍讓導致了多次的家暴。
經濟封鎖
買東西超過20元都要請示
劉霜(化名)結婚後一直沒有工作,家裏開銷都是做生意的丈夫來承擔。可結婚多年,等待劉霜的並不是舒適美滿的“全職太太”生活,而是經濟全麵封鎖。丈夫早就扔下話,買東西超過20元一律不能自做主張,必須要請示,丈夫同意才能買。
在投訴電話中,劉霜哭著說,在家裏她感覺自己更像個保姆,一切大事小情,自己不但沒有權利做主,甚至連說話的權利都沒有。家裏的一切財產都歸丈夫管理支配,稍多問一句,即會遭到丈夫的斥責“錢是你掙的嗎?有你說話的份兒嗎?”
記者從哈市相關部門了解到,近年來在接待家暴投訴中,經濟上和家庭地位上遭受家暴的投訴案例在逐年增多。一些男士盡管受過高等教育、也有著較高的社會地位,可卻在骨子裏有著濃厚的“大男子主義”,認為自己是家中的“頂梁柱”,對妻子實行經濟封鎖,一切都是自己說了算。
家暴受害者比例
女性
90%
男性
10%
本報製圖/李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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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建反家暴網絡
近年來,家庭暴力是哈市侵害婦女人身權利的一個突出現象,由於家庭暴力發生在家庭內部,取證難、處理難,且往往被認為是“家庭內部矛盾”而處置不力。為了 維護婦女權益,目前全市已建立反家暴報警投訴站179個,家暴庇護中心12個,全市各縣(市)婦聯開通了11條12338婦女維權熱線,形成了反家暴網 絡。婦聯將進一步發揮12338婦女維權熱線、“姐妹港灣—婦女維權服務站”等維權陣地作用,為受家暴侵害的婦女提供政策谘詢、法律幫助、心理撫慰等服 務。
預防
明確家暴救濟途徑
即將施行的《哈爾濱市婦女權益保障條例》中,把預防和製止家庭暴力作為一項重要內容。《條例》對禁止家庭暴力作出了詳細的規定,對公安機關、民政部門、司 法部門、婦聯組織、城鄉基層性自治組織在預防與製止家庭暴力方麵的職責進行了明確;明確了婦女在遭受家庭暴力後的各種救濟途徑;針對家庭暴力案件取證難問 題,規定了公安機關、社區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當事人所在單位、醫療機構等應受害婦女要求及時為其提供受害情況證明的責任。
婦女權益保障條例11月1日起施行
對象黃了
糾纏人家犯法
本報記者 李玥
作為哈市首部以婦女為主體,全麵維護婦女合法權益的地方性法規,《哈爾濱市婦女權益保障條例》將於11月1日起施行。昨天,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室、市婦聯的相關負責人就市民比較關心的方麵作了解答。
現實中,有很多人在解除夫妻關係後,或者戀愛關係終止、被拒後,對女方及其親屬實施報複性質的行為,嚴重影響女方及其親屬的正常工作和生活。《條例》第 22條規定:男方在女方提出離婚、拒絕或者終止戀愛關係後,以及在解除夫妻關係後,不得對女方及其親屬施以糾纏、騷擾、侮辱、威脅、打罵等行為。
在人身權利方麵,《條例》規定了公安機關、用人單位和公共場所管理單位在預防和製止性騷擾方麵的責任,明確了受到性騷擾的婦女的救濟途徑。《條例》第23 條規定:用人單位和公共場所管理單位應當采取措施預防和製止對婦女的性騷擾行為。婦女受到性騷擾,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或者向所在單位、公共場所管理單位求 助。接到報案、求助的單位應當及時處理。《條例》對性騷擾用人單位的處理責任作了規定,明確性騷擾的受害者有權向當事人所在單位、婦女聯合會或者公安機關 投訴,接到投訴的單位和機關應當及時處理。
針對有的企業女職工勞動和社會保障權益受侵害的情況,《條例》第14條明確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保障女職工職業衛生安全,減少職業病的發生,並按規定每月給 女職工發放衛生費用。第15條規定:工業企業新建、擴建、改建生產工作用房時,應當根據女職工的需要和國家有關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的規定,設計、配備保 護女職工的設施。第16條規定:有條件的用人單位應當安排女職工進行婦科疾病檢查,並承擔費用。(新晚報 記者 李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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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
情感作家伊宸:上聯:不給老婆花錢算家暴,下聯:花老婆錢必須判無期。橫批:老婆最大
麗人淘:這真是一個對廣大妹紙有利的好政策,“老公工資全上繳”這種無數已婚女性向往的事情,原來可以依靠行政法規來保障了。還說什麽,趕緊組團嫁哈爾濱男生去吧。這不會是哈爾濱市為了緩解光棍增多的壓力,故意出台的促進女生嫁過來的政策吧?
藝Key是阿槑槑槑槑...:我們東北人就是這麽霸氣!
反對:
RITOUKIN:何為經濟封鎖?夠奇葩的規定,有錢就多花,沒錢就少花。如果女人偏要大手大腳的花錢,男人不給還犯罪了?
軒軒滿:中國的女權已經太過了,當個男人真特麽累!
人小1:這叫什麽以婦女為主體啊?!好多人居然還覺得這是好事。根本就是女權主義倒退啊!這種直接認為女人就需要男人來提供經濟支持的假設完全就是歧視,很多人還渾然不覺。真是愁人。
吐槽:
杜濤先森Dotow:為了能配合政策的實施,請先給配個老婆!
jerrymixh:在大中國一般都是老婆控製家庭收支,我認為不給老公錢花算家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