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杯又來了,我穿著德國國旗背心到大街上看球,周邊純種的日爾曼小夥伴們一齊把目光投向我,其中一個說:你是我們這裏唯一需要證明自己立場的人。 我反駁說:你錯了!你生活在德國,是先天投胎一不小心撞上的;我生活在德國, 是後天動用情感和理智決定的。你到底喜不喜歡這個國家還有待證實,我真心喜 歡這個國家已經在入籍宣誓的時候就被檢驗過啦。
看球就是看球, 本來和愛不愛國沒啥瓜葛,但當你為某個國家的球隊咬牙切齒或振臂高呼的時候,又實在太容易讓人牽連上愛國不愛國之類的衍生話題。
好在我幾年前在某個和世界杯壓根不噶搭的時候就寫過一篇《愛國和嫁人》的文章,今天可以搬過來,算是給我這篇《看世界杯說愛國主義》當一把體積稍大的注腳。
《愛國和嫁人》
一個黑頭發黑眼睛的遠東女人頗為自豪地對我說:我和我丈夫在德國生活了二十多年,但我們都堅決拒絕加入德國國籍。
選擇在哪個國家生活和加入哪個國籍本來是一件隻和個人意誌與興趣有關的私事,有人用充滿了道德自豪感的語氣來說這件私事,不能不讓我覺得有點莫名其妙,所以我問了一句:“為什麽?”,其實我這個問題的完整形式應該是:為什麽要用這麽自豪的語氣來說這件事呢?
“因為我們憎恨這個國家。” 遠東女人說,語調中還是充滿了理直之後才有的氣壯。
“那你們為什麽要生活在這兒? 有迫不得已的政治原因嗎?” 我又問。
“沒有,是因為我丈夫在西門子有一份報酬優厚的工作。” 遠東女人回答。
“你覺得你們除了不入德國國籍外,對德國來說你們是破壞者還是建設者?” 我又問。
“當然不是破壞者,我們遵紀守法,按時交稅。。。”
“我覺得你們好可憐。” 我沒聽完遠東女人的話就下了這結論,然後就等著她發怒,我料定她會發怒,因為我說的“可憐”不是友好意義上的同情,而是帶有鄙夷色彩的armselig,意為可憐的靈魂。
“你怎麽可以這麽說話?!” 遠東女人的反應果然和我料定的一樣。
“背井離鄉,遠離故土和親人,卻自己主動選擇生活在一個自己憎恨的國家,原因僅僅是因為那個國家給你提供一個收入優厚的工作,而且還坑吭哧吃地給這個你憎恨的國家做貢獻,你真的從來都沒有覺得自己可憐過嗎?”
因為這段對話,這個幾乎還是陌路的遠東女人從此成了我的敵人。我知道是我傷害了她,一個能讓國家國籍和自豪感發生關係的人,也一定是對別人口中的“可敬”還是“可憐”十分在乎的人。
無理由地傷害別人是惡意,有理由地傷害別人是較真兒,為了說明自己沒有惡意隻是較真兒,我把愛國和不愛國之類的事又周遭地想了一通,想完了之後又不辭辛苦地總結了一下。
據 某語言學家研究,德語裏的Liebe(愛)和英語裏的Liberty(自由)來自同一個拉丁語的詞源,不管這研究結果是否經得住推敲,但有人對此能做出那 麽一堆讓人情願接受的解釋,看來愛和自由怎麽說都還是有一點親戚關係的。 我理解的自由就是自己可以選擇要什麽和不要什麽,所以在談論某人愛啥不愛啥的時 候,萬萬不能忽視了某人對這個啥啥是否有選擇的權利。我使勁地想了一下,最後在“愛國”和“選擇”這兩個動詞之間總結出和一個足球隊上場的人數一樣的11 種可能:
1號的國家不是自己選擇的,是投胎投來的,但碰巧1打心眼裏熱愛這個投胎投來的國家。1的愛國就好比包辦婚姻,不小心包辦出來一個美滿姻緣。
2號的國家不是自己選擇的,是投胎投來的,2雖然不覺得自己投來的國家好,但深受愛國主義思想的鼓舞,堅信不小心投到哪個國家就一定要死心塌地地愛哪個國家。2的愛國就好比是包辦婚姻,包了之後還要遵循古訓,“嫁雞隨雞,嫁狗隨狗”,雞愛飛就跟著飛, 狗想跳就跟著跳。
3號的國家不是自己選擇的,也不是投胎投來的,而是曆史政治軍事等強大勢力送來的,但3很愛這個別人強送給自己的國家。3的愛國就好比是喜兒本來是被逼無奈到黃世仁家裏抵債,抵了債以後發現當地主小媳婦的日子也不錯,從此安安心心地當個好媳婦。
4 號的國家不是自己選擇的,也不是投胎投來的,而是曆史政治軍事等強大勢力送來的,4不愛這個國家,一有機會就想溜走或搞點破壞。4的不愛國就好比是喜兒說 死也不肯到黃世仁家裏抵債,逃到深山老林裏當不人不鬼的白毛女去了。
5很愛自己投胎投來的國家,同時也很愛自己後來選擇的國家。
5號的愛國好比是嫁了心愛的男人,但又對初戀情人念念不忘。天下太平時相安無事,但一遇到非此即彼的衝突和矛盾(比方說大到戰爭爆發小到足球比賽),需要明確選擇立場時就處境尷尬,兩頭為難。
6號哪個國家都愛不起來,選擇在哪兒生活和愛不愛的沒啥關係,隻和生存需要發生關係。6號的婚姻原本就是傳統婚姻的一大種類。所謂的:嫁漢嫁漢,穿衣吃飯。
7 號愛一個國家,卻不得已選擇另一個國家,或者愛一個國家,但因為主觀或客觀的原因不能生活在那個國家, 再或者隻能暫住那裏,不能名正言順加入那個國家的 國籍。這種落花有意, 流水無情的愛情也是人間比比皆是, 有的人選擇終生望穿秋水, 有人選擇婚外通奸,有的人選擇做沒有名份的小妾。
8 號的國家不是投胎投來的,而是自己選擇的,但8號不愛這個國家,隻是被它的物質條件所誘惑。盡管不愛這個國家,考慮到利益關係,8號還是加入了這個國家的 國籍。8號的不愛國就好比嫁了不愛的男人,但礙於種種客觀原因不得不維持著同床異夢的婚姻。這種婚姻還要咱舉例說明嗎? 同學們自己在左鄰右舍裏偵查一兩 個小時就能幫我找到典型案例了。
9號受物質條件誘惑,選擇了一個自己不愛的國家,為了強調自己的不愛,9號堅決拒絕加入這個國家的國籍。9的不愛國就好比是某一“烈女”,寧可當妓女賣淫或當姘婦苟且同居也不肯嫁給自己不愛的男人。
10 號受物質條件誘惑,選擇了一個有利於自 己生存的國家,但為了表示自己的道德高尚,一有機會就表白自己愛的國家是那個投胎投來的國家而不是那個後來自己選 擇的國家,這個好比是祥林嫂那個時代的寡 婦,改嫁時不管真的還是假的,都要呼天喊地撞牆尋死,沒死成以後又擔心以後見閻王時會被身分兩半, 所以天天想 著怎麽才能花錢捐門檻兒贖罪。
11號喜氣洋洋地選擇了一個有利於自己生存的國家,同時也喜氣洋洋地愛著這個國家,這個好比是劉巧兒甩了娃娃親,成了“新女性”,興高采烈地唱起來:這一回,我可要,自己找婆家呀,伊爾呀呼嗨呀。。。
。。。 林大鳥多,肯定還有一堆我沒總結出來的種類。至於那個遠東女人,對號入座一下應該是屬於9式 的人物吧。 本來愛國不愛國在我看來和高尚不高尚扯不上直接 的關係,但我之所以說那個遠東女人可憐,是因為覺得讓她拿來當產生自豪感的資本太廉價。說到這裏,忽然間想起來還有一種被我剛才遺忘了的第12號鳥:出於 某種信念或使命感 選擇一個國家,有時甚至要為自己的選擇冒著被關被封被殺的風險,這個好比是文成公主遠嫁吐蕃或昭君出塞,愛啥不愛啥倒不重要,重要的是 對肩負的使命負責。如 果在國家,國籍和自豪感之間非得要扯上點什麽關係的話,我倒是覺得這種鳥還倒還真有點可以拿來自豪的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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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 於我自己呢, 當然是11號-自己給自己找了婆家的劉巧兒。在這婚姻自主, 離婚自由的時代裏,你因為文化的認同感和社會的歸屬感, 自覺自願地選擇了這 個婚姻,還有啥理由不喜氣洋洋的呢? 所以嘛, 我穿著德國國旗的背心, 去看俺們國家的球員一射再射, 也和純種日爾曼小夥伴們一樣,難以抑製地高潮迭 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