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怎麽從來都覺得愛情應該是陽光明媚,春風拂麵,鳥語花香,情人依依的樣子
從來沒想過象小凡寫的“所謂的愛情,仿佛有火焰一直不絕地熊熊燃燒,直到所有的都被焚毀。” (抱歉,她說的小說和電影我沒看過,就不瞎評了,就評下愛情印象)。
估計我是愛情喜劇看多了,說實在的,我從小到大,就看愛情喜劇。人間悲情過多,躲都躲不過,為啥還要自找煩惱看描繪人間悲情的小說?我總是很不理解為啥大家都喜歡看描繪或者揭露人間醜陋,人性掙紮,或者小人物苟且殘喘的文學作品?我最後一次主動看這類文字大概是初中的時候,那時候借來好多名著去啃,想要提高我的文化修養,了解人生人性等等,可惜那些作品都讓人窒息。然後就覺得如果我想了解事實,就去看報紙和紀實文學,到現在我還保持看報的習慣。其他時間就去看童話般的故事或者科幻等等超現實的小說,起碼讓自己有一刻喘息,讓自己有幻想,有夢想。人是為夢想而活,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