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在我感覺裏和畫,樂,舞,影,光等一樣,是一種思想和感情的載體,而在表達方法上更可以和普遍的選擇隱晦的形式。當然也有直白的。除了作者表達方式之外,能讓作者和讀者心意相通的,可能還要有類似的經曆感覺等,這個非固定,我的體會:天時地利人和。我曾寫過一篇名為出嫁的詩歌,是讀了陳忠實的<四妹子>之後寫的,很直白,但當時朋友們都說看不懂。我想大多作詩作畫作舞者最強烈需要傳遞的就是感情,愛,無奈,傷心,歡樂等等,然後再通過技巧傳達。那這就是非常主觀的了。有可能會讓哭泣感慨的作品,也同時可以讓人無動於衷。
我也看不懂很多詩,非常多似懂非懂,而其中絕大部分我懂了其實是我覺得在我這裏我懂了。另一個角色裏,我覺得很多作者也很樂意自己的作品被賦予新的解釋或意義,隻要不是絕對的背道而馳,因為之所以有隱晦的藝術表達這種解釋,最大的益處就是空間。想象的空間,擴展的張力。。。所以,這畫大約也隻能表達<遠離>裏的某一部分,或絕大部分,更多的細節我覺得還是留給每一個有想象力的人比較好,我的表達隻需要束縛於我就可以了:)當然在技巧上還是很欠缺,無論詩或畫,我隻是通過它們給自己的突發奇想,以及各種需要發泄的感情一個表述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