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又看了一下合同。這個嫂子真是有點兒不要臉。

她要求,她的兒子,和公婆的三個子女一起繼承財產。也就是說,公婆的財產,她家要二分之一。
她要求,公婆沒有權利處理自己的房產,必須要通過她同意才能處理。
她要求,不把她算做家庭成員,公婆不能要求她盡孝。



此外,你哥哥可能不值得別人同情,舞女說得對,他有自己的私心,而且過於懦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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