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嚴重同意,下次再講有趣的故事,要禁食三天,我們都陪你!:P

本帖於 2013-07-15 12:18:35 時間, 由普通用戶 舞女 編輯
回答: 出去吃喝。回頭再說。舞女2013-07-14 13:2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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